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 良性互动。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