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605089)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 海 君 澜 律 师 事 务 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就味知香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 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