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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600508)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 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 1 -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法》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