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提高决 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宜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批准 产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