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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000422HBYH(000422)2025-06-13 1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年报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 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