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贞东律师、翟春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 法性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成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如 下文件: 1.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董事会决 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董事会 决议》; 3.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监事会决 议》; 4.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