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60055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凯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一致。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