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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 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 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的研发项目及重大资产投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 源作价出资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为公司运用上述资源对涉及主营业务投 资及非主营业务投资的统称。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第六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