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30014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有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查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有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查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以上五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 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名胡宏伟、杨轶清、宋夏云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宋夏云系会计专业人士。经审核,胡宏伟、杨轶 清、宋夏云共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存 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做好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了布置和准备。在此基础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