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 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为终审判决 诉讼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开投集团")、上诉人(原审被告)持股 5%以上股东刘晓春 二审判决结果主要内容:1、驳回上诉人开投集团"撤销原判第四项,改判 刘晓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开投集团已承担全部律师费527,340.24元"的请求; 驳回开投集团关于二审诉讼费用由刘晓春承担的请求;2、驳回上诉人刘晓春"撤 销原判,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开投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的请求,驳回 刘晓春关于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开投集团承担的请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开投集团和刘晓春之 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 判决,自上诉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生效,双方是否继续进行申诉及后续执行情况 尚存在不确定性。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