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00257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