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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RapooRapoo(SZ:002577)2025-06-16 12:16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