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00231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 权,或者持股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各控股子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 1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 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