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002311)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 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 露。 本管理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管理制度所称"存续期",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 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证券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按照交易商 1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