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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JalonJalon(SH:688357)2025-06-18 09:4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由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