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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JalonJalon(SH:688357)2025-06-18 09:4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