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