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乔锋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表决通过。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