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以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