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 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 权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 权利。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