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 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