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60033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19 号 致: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 北楼 301)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