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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CSSC HoldingsCSSC Holdings(SH:600150)2025-06-18 09:4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为: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