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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11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