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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95-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雷尔伟/公司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