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专项核查意见 金证法意[2025]字 0618 第 0572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专项核查意见 金证法意[2025]字 0618 第 0572 号 致: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即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或"增持人")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增持提供法 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