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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 督和评价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 (二)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三)推动建立并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 1 第四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