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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