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履职履责和考核评价 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由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领导的工作部门,配备相应专职 助理人员,协助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相关会议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