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