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和《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的补充, 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专项核查意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 《专项核查意见》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所作的各项声明、关于本次交易 涉及尽职调查受限情况的说明和有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纳思达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金杜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纳思达申请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 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交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杜同意纳思达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深交所的审核要求 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纳思达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 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金杜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金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 1 律意见如下: 2 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