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3010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券 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