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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 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等公司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董事会印章均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人统一刻制并颁发。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执行 分开保管、专人负责、留痕记录。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管理和使用,各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部门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专 用章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管理 和使用。 第四条 各类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按照本部门 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在用印时,必须做好登记,注明用途,并经审批人签字。 严禁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用印。 第五条 公章一律不得带出公司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必须经董事 长、副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填写《印章外出申请单》,持有效证明从印章管 理负责人处领取印章,用后及时归还,印章管理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对印章的安 全使用共同负责。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六条 公司印章保管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由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