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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 问和报告义务。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四)本人因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