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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600201) -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JINYUJINYU(SH:600201)2025-06-19 09:46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 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 内建中券意字第 19 号 致: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 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 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并基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 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