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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60051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会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MAILE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86 10 5878 5577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修正)》(以下简称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 (2025年 3 月修订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表述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