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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1、董事候选人张定珍女士、胡联全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 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树永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青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 力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广东美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认真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