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