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1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