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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鼎泰高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