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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