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美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