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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