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及 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美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应当经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