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688131)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