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 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 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 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7日起停牌。公 司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12月6日)收盘价格为6.80元/股,停牌前一交易 日(2025年1月6日)收盘价格为6.71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下跌1.32%。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股票、上证综指(000001.SH) 及证监会黑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指数(883146)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下跌1.32%,同期 上证综指(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