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 规定。 (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克州葱岭实业有 限公司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同时,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包 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前后不构成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 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参与认 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体现了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