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 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 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并接受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 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信息披露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相关 要求,以事实为基础,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更正的, 应披露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