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制度
(二)独立性原则。评价工作应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审人员独立完成。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持续有效地执行,促进北京中 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到监管 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需要定期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揭 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北 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公司包括下设各级控股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 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统一原则。评价工作范围应覆盖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涉及所 有部门和岗位;评价的准则、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 (三)公正性原则。评价工作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为准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