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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601121)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新疆自治区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 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 万元 | 顾目 | 树公司 | 上市公司 | 树公司指标 | | --- | --- | --- | --- | | | | | 占上市公司指标比例 | |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资产总额 | 71,031.45 | 6 ...